根据国家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国务院印发的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6]31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八号)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)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》(环办土壤[2019]63号)以及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(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83号))的要求,现将宁阳县邢家村洸河路以东基督教堂以北地块公示如下:
地块名称:宁阳县邢家村洸河路以东基督教堂以北地块,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E 116.77912°,N 35.77484°,总占地面积为22121.3 m2。
地块权属:宁阳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宁阳县邢家村洸河路以东基督教堂以北
公示内容: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公示时间:即日起1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壮
电话: 17606435788